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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有如果一次性进行运送二十到四十九人偷越国境的话,那么会视为重大案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立案标准》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1.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l)一次运送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使用简陋、破旧、报废、通气状况很差的船只或者车辆等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法所得5~20万元的;

(5)造成被运送人重伤1~2人的;

(6)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运送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运送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以上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境罪与走私罪的界限是什么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与走私罪,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

第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

第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

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走私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一般走私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走私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有如果行为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且达到相关标准的话,那么会立刻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帮助他人偷越国境的话,那么会进行拘留五到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