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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既遂的,法院可以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严重情节。如果情节严重,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而对于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则不以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对于不构成招收公务员的徇私舞弊犯罪的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主要的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因此,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情节严重。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应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加以确定。高检院上述司法解释的第二条(三十二)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档案、考试成绩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据此规定,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学生的入学或者录取等情况,是需要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制度来进行选拔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还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