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骗购外汇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骗购外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骗购外汇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骗购外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骗购外汇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骗购外汇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外汇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利益的情况,涉及到公民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外汇的使用和操作,涉及到犯罪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人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而骗购国家的外汇的,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追究刑事责任的。

TAG标签:外汇 判刑 骗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