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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划清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纠集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策划下,有组织地逃往狱外的行为。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相同之处:

(1)侵害的客体相同;

(2)主观故意相同;

(3)犯罪表现形式相同,都是以共同犯罪形式出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集体实施的。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不同,聚众劫狱罪是由狱外人员实施的行为;而组织越狱罪是狱内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集体逃往狱外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持械,是指携带、持有、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包括各种枪支、弹药,如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如匕首、刮刀、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其他器械,如木棒、铁棍、菜刀、斧头、炸药等。

对于聚众持械劫狱的行为,是属于严重侵犯了国家对于监狱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行为,相关情况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因聚众持械劫狱而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是可以从严进行量刑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