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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罚金,数额较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罚金,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数量较大,参照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数量巨大,参照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的;

(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我国的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说,此时是十分的严格的且详细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是不得违反税收管理的规定的,如果是税务机关的人员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来获取非法的利益的,此时是要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