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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职责义务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一、不违反职责义务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不违反职责义务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不违反职责义务是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主体必须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内容是有玩忽职守的行为;

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由于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不同的职责,而且同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职责不一定相同,因此,玩忽职守行为有各种不同的具体表现。

3、行为结果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责任形式为过失在许多场合,行为人主观上是一种监督过失,主要表现为应当监督直接责任者却没有实施监督行为,导致了结果发生;或者应当确立完备的安全体制、管理体制,却没有确立这种体制,导致了结果发生。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在不履行自己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之下导致他人的利益受损,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也是可以按玩忽职守罪来进行处罚,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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