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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

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会收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刑法就是一部比较严格的法律,对犯罪行为有着严厉的惩罚,从而来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第一百三十四条本条内容

第一百三十四条本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参见《刑法修正案(六)》。第二款的罪名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二、关联法规

劳动法》第93条

《电力法》第74条

《煤炭法》第78、79条

《建筑法》第71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口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押犯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

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刑法134条就是在追责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活中出现严重的矿山事故,造成很多的人员伤亡就要进行向有关人员追责,严重者还会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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