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涉嫌玩忽军事职守罪有权委托辩护人吗

1、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委托辩护人。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4)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5)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综上所述,对于处在一些军事方面的岗位的相关人员的话是要按照规定遵守好自己的岗位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有擅离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的后果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当然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是处在普通岗位的工作人员也要遵守自己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