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2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指造成战斗失利或者战役严重受挫的,贻误重要战机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等等。

二、本罪的基本特征:

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指挥和值班、执勤秩序。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指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玩忽职守”,指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指造成重大任务迟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的,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武器装备、器材丢失、被盗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等等。

③犯罪主体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指挥人员”,指对部队或者部属负有组织、领导、管理职责的军人,专业主管人员在其业务管理范围内,视为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指军队各单位、各部门为保持指挥或者履行职责不间断而设立的、定期轮流负责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特定事务的人员。“值勤人员”,指正在担任警卫、巡逻、纠察、押运等勤务,或者担任作战勤务工作的人员。

④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军事职务是属于重大国家安全职务,必须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在岗位上进行工作,如果有擅离职守的行为,那将会对国家安全和民众造成非常严重的损伤。在非战时期间很可能导致武器装备和器材丢失被盗,而在战时很有可能会造成战斗失利或者是战役严重受挫,所以会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