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列表

受贿罪刑法九量刑是什么?

受贿罪刑法九量刑是什么?

一、受贿罪刑法九最新量刑是什么?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同时,修改后的《刑法》还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在原《刑法》中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是按照“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不满5000元”等几类贪污数额进行定罪处罚。此次修法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实践中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但此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贪污受贿是现在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具体指的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索要或是收受他人的财物这样行为。受贿罪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是一种以公谋私的侵权行为。

2、对于受贿罪的认定首先就是在主观上的判断,犯罪行为的发生表现为故意的行为,而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的认定就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确实发生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索要他人财物以及非法的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既然受贿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那么肯定会对这样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于不同的情况对应着不同的刑事处罚,在个人受贿的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就将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并且会没收其财产;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甚至会处以死刑,同时也会没收其财产;如果是个人受贿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情况,相应的就将会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个人的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并且没有达到五万元的情况,相应的就将会处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4、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贪污受贿罪的犯罪行为的处罚,需要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处罚。

第一,贪污受贿的数额较大的或是发生了其他较重犯罪情节的情况,将会对犯罪人员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会处以相应的罚金;

第二,贪污受贿的数额巨大的或是发生了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情况,将会对犯罪人员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会处以罚金上的处罚或是没收其财产;

第三,贪污受贿的数额特别的巨大或者是发生了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将会对犯罪人员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且会处以罚金或是没收财产的处罚;如果贪污受贿的数额特别的巨大,并且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的情况,相关的犯罪人员要面对的刑事处罚就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还会没收其财产。

5、这就是对于贪污受贿罪,刑事上处罚的具体标准,而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之中,还对其中涉及的情节认定标准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首先就是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的数额就是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受贿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具体的数额就是在二十万到三百万元之间;而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就是,涉及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

6、在贪污受贿罪当中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对于多次贪污没有经过处理的情况,将按照累计的贪污数额作为标准来进行处罚;还有就是在贪污受贿罪中,存在符合从轻处理的情节,将对犯罪人员进行从轻处理,具体的情形就有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等;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在第三种情况中,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员,将会根据犯罪的情节等情况在其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期限满后,依据法律减刑为无期徒刑,在变为无期徒刑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减刑了,而是执行终身监禁。

贪污受贿法律法规主要由《刑法》385条规定的贪污受贿罪的具体内容,也有《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贪污受贿罪的具体数额划分的变动。两高规定的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在法院的具体司法适用中进行参考借鉴。

TAG标签:刑法 量刑 受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