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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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有哪些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
1.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2.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3.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
4.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
5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