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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怎么区别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怎么区别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1.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成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类似行为现在在刑法规定中独立成罪。
2.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即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根据案件情形,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注意: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即使被害人承诺的,承诺无效,仍然成立犯罪。但经已满18周岁的人承诺摘取其器官的,可能成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
3.第三款明确规定了本罪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界限,即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盗窃、侮辱尸体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身体。毁坏尸体、伤害胎儿身体、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伤害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伤害行为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伤害结果的程度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侮辱尸体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