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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拒不配合疫情检查如何处理?

公民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疫情检查防控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拒不配合疫情检查如何处理?

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论处。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毒传播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公民个人有隐瞒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依法予以惩戒。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人身伤害或者病毒感染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此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配合甚至阻碍防疫有效管控措施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主要涉及妨害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后果十分恶劣的,甚至可以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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