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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拒不赔偿的应该怎么办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拒不赔偿的应该怎么办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拒不赔偿的应该怎么办

损害他人财产拒不赔偿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且数额较大,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原告在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应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法院依法向银行、房管局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涉及的只是民事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损害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如果金额没有达到五千元是不可以立案的,但是并不代表不进行处罚违法人。不但要求违反人进行赔偿损坏的东西,要对违法人进行一千元的罚款,还要对违法人进行十五天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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