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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取证不能如何处理?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取证不能如何处理?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取证不能如何处理?

可以先报警,让警察机关经行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证据,不得轻信口供。只有他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也属于经济犯罪,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所以每个省份对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数额划分都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故意损坏财物达5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认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罪行确认如下: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实上,个人财产被别人破坏了的情况下,也只能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比如在福建,数额较大的划分标准是1万元以上的5万元之间的,可是在有些经济不太发达的省份,可能5000元到1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较大了。有些地方不够5000元的,可能也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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