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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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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生活中可能会去法院起诉打官司。如果审理我们案件的法院对此无管辖权,我们可以向该法院提出不服的意见,同时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那么执行该程序需要清楚什么法律知识,下面本站的小编为您介绍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的具体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诉讼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诉讼管辖权异议满足的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及格式

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1997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零xx年x月x日

综上所述,当我们是此案的被告并且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间内,可以向审理此案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会将此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会被驳回。同时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也有固定的格式,我们可以按照上面介绍的范文结合自己的实际案情写出申请。所以,管辖权异议主要是案件当事人对于审理法院地点有自己的异议。如果对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平顶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