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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户口转居民

北京农业户口转居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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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
   具体可咨询户籍所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