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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审理

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审理

一、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审理?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二、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原则有哪些?

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2、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法院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当事人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5、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6、辩论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7、诚信原则和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施工合同纠纷及其他民事纠纷的审理流程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开庭之后诉讼参与人依法配合法院整理即可。民事诉讼活动进行中,每个环节要做的事项都不一样,比如原被告不可能在任何环节都有提供证据的权利,举证是有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