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管辖法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