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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十的具体规定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和《食品药品司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显然,这是对食品的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形下的“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其含义是:“退一”以“恢复原状”;増加十倍赔偿金额为“赔十”,简称“1+10”规则。

退一赔十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