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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了侵权

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了侵权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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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已停用三年的注册商标是否侵权?

  使用他人已经停用三年的注册商标仍然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只要该注册商标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注册,其商标权依然存在,仍受商标法的保护,因此擅自使用该商标已经侵犯了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相关法律可参考: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