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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商品房质量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按照房产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在1%到6%不等。上海房产价值都比较高,走诉讼程序的话,如果聘请了律师,需要支付一大笔律师费。尽管如此,相对于房产的价值,律师费可以说是值得支付的。律师收费会根据房产纠纷的案件性质、花费时间及精力等综合衡量。

房产纠纷属于财产纠纷,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5、1000万元以上:1-2%

房产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为了更好的维权,仲裁或者诉讼的时候最好请一个律师。针对这类财产纠纷案件,上海地区的律师会根据房产的价值乘以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另外,除了支付律师费外,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还得现场缴纳一笔诉讼费。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般是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在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时候,如果是房屋产权人无法自己处理的,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具有专业的储备知识,面对很多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更好的解决,但是律师的收费方式是不同的,要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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