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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遗失物占为己有算侵占吗

出去旅游,和别人拼车去的火车站,一车除我之外还有3个人,都不认识,平时粗心大意惯了,下车之后才发现行李落车上了,司机师傅也没提醒我,我只能去火车站退票,回去找行李,找到那车和师傅了,行李却不见了,司机说不是他拿的,可能是别的乘客顺走了,我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吗,他们这样算侵占吗?要判多久的刑?

将遗失物占为己有算侵占吗

本站解答:

在拼车的过程中,虽然你将行李丢失了,但此时丢失的行李却是处于司机的控制范围内。而同车的乘客却顺手将你的行李拿走,即使司机不知情,但也是构成了侵占的。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你的行李实际价值多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侵占他人遗忘物、遗失物的数额达到了1万元(部分地区为5000元)的,才能认定构成侵占罪。另外,侵占罪在我国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而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则此时只能按照民事方面的侵占来处理,你可以要求对方应当归还行李,但是因此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你自己承担。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构成侵占罪的,一般是给予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而要是发现侵占的数额巨大,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自然这个时候给予行为人的处罚是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