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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遗失物侵占是不是犯罪行为?

我们都知道,拾到他人的物品,不论是什么,都不可以私自侵占,那么拾到遗失物侵占是不是犯罪行为?我国的法律中对于侵占罪是这样解释的,是有目的的非法占有他人的财务,遗失物据为己有不交还,并且数额巨大的行为,如果快速交还就不是犯罪行为。

拾到遗失物侵占是不是犯罪行为?

拾到遗失物侵占是不是犯罪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本罪罪名成立。也就是说5000才立案。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看你侵占的东西值多少钱了,5000以上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遗失物: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忘物: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遗失的将所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遗失物。

而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所以,侵占遗失物不是侵占罪。

相信很多人都有很大的误解,如果数额巨大,拾到者拒不归还,就属于犯罪行为了,但是遗失物如果价值特别小的话,又是别人遗失的就不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这样的行为小编也不提倡,捡到他人东西应该迅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