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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法律对网名的保护属于姓名权保护的范围,如果已经知名到如果网名具有显著的指向性和特定性,那网名所涉及的权利实际上就是一种姓名权了。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包括命名权、使用权和变更权。侵犯姓名权是以干涉,强迫他人改变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盗用、假冒姓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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