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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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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随着商场营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创新,很多消费者都喜欢去商场购物消费,随之而来的各种安全问题也就层出不穷了。其中,“顾客在商场摔伤”这一问题已成为常见性安全伤害之一,那么顾客在商场摔倒后,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的呢?又有那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来维护自身权益呢?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

从过错的证明责任和推定上来,无论是商场还是顾客的过错往往都由商场来举证,而且在举证不足时的过错推定上,处于商场和顾客所处地位以及相互间利益的权衡,法院往往倾向于由商场承担举证不能或不足的不利后果,即推定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存在一般过错或不存在过错。

二、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如双方都存在重大过错或一般过错),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如果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有一般过错或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则商场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当然,如果商场具有一般过错甚至没有过错,而顾客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商场就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综上所述,商场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当发生顾客摔伤事件时,要第一时间迅速控制现场并联系负责人,查看伤者情况,并保留第一手证据。而顾客本身顾也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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