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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商场受伤赔偿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孩子商场受伤赔偿

孩子商场受伤赔偿有哪些相关内容

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

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应当履行作为的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务,说开了就是应当要做的工作没有做。如果成年人及其小孩到商场购物,超市作为经营者,理应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特别是对于水产区,超市应充分考虑地面容易湿滑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比如保持地面干燥、设置警示标志等),但超市却忽视了其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疏忽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构成了不作为侵权。

但是,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明知孩子小,对危险缺乏必要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在公共场所本当倍加小心看护,却放任孩子自行来回跑动玩耍,监护义务履行不当。所以,家长们带孩子逛商场时,一定要顾好身边的孩子,因为孩子缺少应有危险判断能力,有可能出现意外危险。

二、双方的责任划分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民法院应予支持。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到本案中,只要超市未尽合理的注意、管理、安全监管义务,造成了顾客的损害,就可从顾客受损害的事实推定超市有过失,如果超市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应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反之,就推定过错成立,超市构成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孩子商场受伤赔偿,主要是责任划分问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所以,家长们带孩子逛商场时,一定要顾好身边的孩子,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咸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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