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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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纠纷原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一、 财产侵权纠纷原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财产侵权纠纷原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⒈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⒉正文。

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⑸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⒊尾部。

⑴代理律师署名;

⑵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代理词正文的书写要素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⒈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⒉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⒊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⒋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⒌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对于财产侵权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有关财产侵权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代理事项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代理的情况不清楚析,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