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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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前财产保全侵权规定是什么?

一、诉讼前财产保全侵权规定是什么?

诉讼前财产保全侵权规定是什么?

诉讼前财产保全侵权规定是对于财产类型的侵权案件是可以申请诉讼案件诉前财产保全的。

侵权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保全财产会损害起诉人权益的,起诉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大多数情况之下,应为存在一些紧急的状况,不保全财产的话,会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必须要尽快的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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