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律师解答

商场内顾客摔倒

商场内顾客摔倒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外就是公共场合,在公共场合是禁止喧哗打闹的以及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这些行为是很可能导致其他人受伤,这样就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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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场因地面有水而摔倒受伤,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合你所描述的情况,商场有一定的过错,故应对你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