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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逃税罪追责对象是谁?

一、单位犯逃税罪追责对象是谁?

单位犯逃税罪追责对象是谁?

追责对象是用人单位和主要领导。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方面,单位在犯逃税罪之后要依据相关规定,处以罚金。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处以责任人除罚金之外的处罚可能,即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当然,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补缴适当,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则只需要补缴税款,以及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就行了。

二、逃税多少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构应该立案追诉:

1、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虚报或不报,逃避缴税,五万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构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

2、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逃税,五万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五万以上。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逃税罪的追责对象是单位和主管领导,个人存在逃税的行为,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占纳税总额的10%以上,可以构成逃税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在5年之内,因为逃税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又存在逃税行为的,构成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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