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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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的生育津贴是什么

一、社保中的生育津贴是什么

社保中的生育津贴是什么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六) 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 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生育津贴对生育家庭帮助特别的大,会相应的减轻生育家庭的生活压力,减轻家庭负担,同时也是保障生育妇女的一系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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