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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社会保险基数是怎样的

一、福州社会保险基数是怎样的

福州社会保险基数是怎样的

福州社会保险中育保险缴费基数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1、《关于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调整的通知》

第一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772.48元,最高不超过16167.75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233.55元,最高不超过16167.75元。

第二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772.48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77.25元。

第三条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233.55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23.36元。

2、《福建省关于做好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低于3234元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国家减税降费要求和我省实际指导参保单位申报,上限按16168元执行。

第二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234元执行、上限按16168元执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234元至16168元之间自行选择(同一征缴年度提高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如有困难,按原缴费基数标准过渡执行至2019年底)。

第三条 全省所有地区执行统一标准,今后根据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二、社会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1、社会保险每年1月开始开始申报,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2、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不管是在福建省、还是在其他省市的单位,在给职员缴纳社保之前,就需要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缴费基数,根据规定,此基数一旦申报被批准,那么在一个缴费年度之内都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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