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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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单位少交工伤保险补充差额

前单位少交工伤保险补充差额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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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通知前单位停交工伤保险

  到人社局的劳动关系科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完毕到原单位加盖公章,然后报工伤保险科,办理停保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