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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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后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等事项。如果经工伤鉴定属于伤残等级范围内,则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负责,那么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待遇是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哪些责任?下面本站的小编对这个问题进行具体解答。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伤,不构成伤残的:需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需要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家可以了解到即使是员工的受伤情况不构成伤残等级,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生活补助费用等,对于受伤员工在医院治疗期间无法参与工作的工资处理,应该采用停工留薪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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