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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资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低保资金的发放标准

低保资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低保资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市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争取省级支持等方式筹集资金,根据县市区低保工作实际并综合考虑贫困人口数、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各乡镇给予适当补助。

县(市区)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下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户(以下简称低保专户),并相应增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结余”等科目及明细分类账,并按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规定,对各项来源的低保资金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低保专户只用于转账,不得提取现金。

财政部门应根据有关预算批复文件,及时将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财政下拨的低保资金及时划入低保专户,社会捐赠的低保资金也要全部转入低保专户。低保专户年终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低保资金的发放方式

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

(一)县(市区)民政局按季向区财政局提供经审核无误的低保资金发放清册。

(二)县(市区)财政局收到低保资金发放清册后,提供金融机构一份,留存一份,同时将低保资金拨付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统一制作专用存折,实行“一户一折”。专用存折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不得代领代发。

金融机构根据县(市区)财政局提供的清册,在收到低保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入低保对象的专用存折,并书面通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将低保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布并及时通知到低保对象。

故低保一般以家为单位,而不以人为单位。低保金以家庭人口计算发放

综上所述,对于低保是按户还是按人口发放的解答是申请低保是以户为单位,而低保金的发放却是以人口为单位。每个地区的低保金发放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故而各位低保户所领取到的实际低保金要以当地出台的发放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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