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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不同

用工关系中的实习期一般是针对那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这与我们说的试用期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主要就包括在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对期限的限制不同等等,具体的请跟随小编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不同

一、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二、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不同

(一)法律依据不同

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

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三)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四)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说到实习期的时候,实际的期限其实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而这个时候一般学校也会参与约定实习期的相关内容,这样也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考虑,以免单位与学生之间约定的实习期损害到学生的合法权益。至于与试用期的不同之处,上文中也进行了简要的解答,但愿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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