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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可以离婚吗?

杭州离婚律师:我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可以离婚吗?

我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可以离婚吗?

“李律师,我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想要,我就是要离婚,立即马上,我宁愿净身出户,只要让我离开他就行。”

带着这样问题来咨询我的,一般是急于离婚。如果是女方有这么强烈的意愿,男方的第一想法很一致,觉得有多大事儿啊,你这么迫不及待的要离婚,外面找好人了吧。

说实话,李律师不是女权,但是很鄙视有这样想法的男人。男人的无能加对自身的不了解,以及对女方的极其小看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是所有急于离婚的人是因为外面有人了,而是,你太失败了,失败到宁愿放弃所有,只为离开你。女人想离婚,为什么不想想是不是自己有问题,而直接说是女人有问题?不过,一旦女人想放弃所有离开你的时候,你也不用想自己的问题了,因为已经晚了。

但,无论男人女人,想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理智,不要为了离婚而放弃所有财产,因为,这股冲动劲儿过去后,你会后悔的,除非你们财产本来就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杭州离婚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您不需要放弃本应属于您的财产去离婚。如果对方不想离婚,您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没有感情破裂证据的情况下,您可以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年半左右的样子,总会离掉的。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的是,一年半的时间对你来说比较重要,还是财产比较重要,经过权衡再做出选择。

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难题,您可以联系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会给出您一对一的专业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076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9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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