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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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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计件收费方式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