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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买卖合同的效力

凶宅买卖合同的效力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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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出卖方有权出卖该不动产的,则自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后,合同即生效(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但是,合同的生效并不表明不动产产权的转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在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之前,不动产产权不发生转移;只有在双方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产权才真正发生转移。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