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条件下劳动是否可以进一步缩短每天的工作时间 法录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2.6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是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但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TAG标签:时间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