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在节日当天要求加班怎么算工资

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因此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按照规定,对于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如在节日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在假期内但非节日当天排劳动者加班,则应首先安排职工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除全日制用工外,最常见的用工形式还有三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非全日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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