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局不管怎么办 法录帮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1.8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起诉。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TAG标签:工资福利 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劳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