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劳动法怎么规定公司对离职员工的补偿的

劳动法怎么规定公司对离职员工的补偿的
律师解析:公司对离职员工的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即公司有过错的,应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则给予双倍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