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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的区别

劳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的区别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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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合同制与代理制的区别如下:
(1)签订合同的方式: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直接签订的,而代理制是由乙方委托第三人,由第三人也即代理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2)责任的承担:合同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承担责任;代理合同,代理人可要求委托人承担责任。
(3)待遇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的待遇不如合同工好,不论是工资还是福利,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的待遇是最差的。
(4)稳定性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一般都是临时工,按照合同的情况决定聘用还是不聘用。合同工相对于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相对稳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