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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要什么材料?

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要什么材料?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的用人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其他在长沙市城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在湖南省级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5、省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6、市、州;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管辖范围,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内作出规定,并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三、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诉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四、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供什么资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综上所述,在湖南省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薪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发生劳动纠纷后,都可以向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讲,申请劳动仲裁的资料是不同的,劳动者要注重证据材料的收集,保管。因为仲裁委员会是根据证据做出裁决的,证据不足就很难维护自身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山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