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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备案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如何书写?

社保备案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如何书写?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保障着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其中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也要做出书面证明,那么在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中要写明劳动者的具体信息,以及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等信息。

一、书写范文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________ 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三、相关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第一,出具证明的时间: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假如劳动者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是否以此为由拒绝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劳动者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而且从《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内容来看,劳动者是否办理工作交接并不是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先决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为由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有劳动关系存在是前提。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女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男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若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双方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属劳务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也就没有出具该证明书的义务,也不应出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书写格式是什么,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双方做出违反劳动合同的事情,也会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