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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非全日制用工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非全日制用工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不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1、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首要区别是工作时间的差异。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相比不具有排他性。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从合同订立形式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劳动合同解除制度。非全日制员工即使发生工伤或怀孕等法律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终止用工,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6、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一般也是按月计薪。

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用人单位不是必须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具有非常鲜明的法律特征的,比如工资一般都是半月一结,而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的时间也不超过4个小时,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这些都跟全日制用工关系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