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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走人,用人单位要补偿吗

合同期满走人,用人单位要补偿吗
律师解析:1、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来与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补偿
2、如果符合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或者不愿意续订合同等情形的,则用人单位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