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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作为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一、作为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员工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具体运作者,员工的不当辞职,很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便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辞职作出反应及应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却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这三种情形中,除第一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有过错,因此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鉴于私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状况不够好,劳动者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因此国家对私营企业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二)企业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三)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四)职工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只要用人单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程序上的限制。

劳动法是基础,《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是特别法,在特别法与基本法的规定相冲突时,一般采取特别法优先的原则,以特别法的规定为准。如特别法没有规定,则基本法的规定可以适用于特别法规范的主体。因此在《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没有明确的内容,只要劳动法规定了,就当然适用于在私营企业的员工。

二、签订劳动合同提前辞职是否可以?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其实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某种程度上是员工本人占有很大的主动权的,一纸劳动合同并不是和公司签的卖身契,所以,有些公司以不发工资,不配合职工办理离职手续等这些非常卑鄙甚至于是违法的手段强留员工,劳动者本人只要确认自己没有过错行为,面对公司的强盗行为要有维权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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